为提升城市形象,提升人文素质,发动全体市民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自觉养成文明言行,摒弃不良习惯,完善城市功能,大丰市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设立市民投诉中心。欢迎单位和个人反映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包括:
1、市政设施损坏;
2、市容环境破坏;
3、城市园林绿化破坏;
4、公用设施损坏;
5、街面秩序乱、挤、差;
6、食品卫生、药品安全管理不力;
7、市场管理不力;
8、道路交通管理不力;
9、环境污染;
10、违法建筑及非法户外广告;
11、文化、体育场馆及设施损坏;
12、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管理不力;
13、校园周边环境管理不力;
14、服务行业不规范服务;以及其他各类有碍城市形象的问题和行为。
市民投诉中心负有保密义务,不向外界透露投诉人的情况。投诉中心设在原市政府办公室(黄海东路16号),投诉电话:0515-87030111、87030195
特此公告。
201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