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丰市委宣传部  
2005年10月06日 20:41:46 星期四
 
|
|
|
|
|
|
|
|
当前位置:

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奖

发表时间:2005-12-29 19:51:52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考核对象

各镇、市各部委局办

    ()考核内容

    1、镇、市部委局办共同部分(75)

    (1)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中心组成员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参加研讨的文章不少于5篇,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基层党校每年办班不少于10期,党员干部冬训和农民冬学参学率90%以上,支部党课教育正常,每年上党课不少于6次。(5)

    (2)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组织开展“三创”之星评选活动,努力形成为实现“三先”目标而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卓有成效。“四提倡、四反对”教育活动有特色、有成效,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有力。切实加强政工队伍建设,组织企事业政工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政训活动。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类经济宣传、典型宣传和企业改革等专项社会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教育氛围浓烈。每年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总结或理论研讨文章参加市以上交流或在盐城市级以上报刊发表。(5)

    (3)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效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中明确的6大工程、40件实事,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确保本地区、本系统不出现未成年人失足犯罪事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市民教育读本》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发组建各类援助型、公益型志愿者队伍,公民的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6分)

    (4)关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全年组织开展较具规模、较具影响的文化活动4次以上。积极配合全市性的文化市场集中检查和“扫黄打非”行动,保证本辖区本系统无“黄”、“非”现象,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5分)

    (5)加强通讯报道队伍建设,按照每个时期新闻报道的要求,在本市以上新闻单位用稿达到规定篇数。保证新闻舆论安全,坚持上级新闻单位来丰采访报告制度,年内不发生上级新闻单位到本单位采访漏报事件。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5)

    (6)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健全,并能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所有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坚持职代会、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职工之家”建设合格率达90%以上。(5分)

    (7) 贯彻团市委十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强化青少年“三观”教育和“三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正常开展“金桥工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和“凤还巢”等工作,挖掘和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开展团中央统一部署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按时足额缴纳团费,较好地完成党委和团市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8)加强妇联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完成全年妇女工作目标任务。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妇女素质。(5分)

    (9)按照国务院《五保供养条例》,落实五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所需经费及时到位。抓好扶贫济困工作。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抚恤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及在乡二等乙级及其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等政策的落实。依法做好婚姻管理,婚姻登记率、婚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加强殡葬管理,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存放室,无棺木土葬,公路、铁路、通航河道两侧500范围内及城市市区、经济开发区、风景区、城市规划区、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无散坟散墓。切实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增强村(居)民参政议政的意识,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活动,引导村(居)民积极行使民主监督权利。高度重视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着力提高村(居)委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为民办事的能力。(5分)

    (10)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好登记、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控制越级上访,劝阻和化解集体上访,减少重复信访,做好信访老户工作,达到“无信访老户、无信访积案、无去京上访、无越级集体上访”的要求。(5分)

    (11)做好党史、地方志、年鉴资料的征集编写和宣传工作。按时完成党史专题、建国后烈士传记、年鉴文稿撰写等任务,做好镇志和部门志的续修工作,并结合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三爱”教育活动。(5分)

    (12)关工委组织网络健全,政治科技学校正常开课;“三帮”工作全面展开,组织志愿者队伍办实事,关心城镇待业青年就业,配合做好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工作,家教活动正常进行;帮困助学成效显著,本地本系统没有因经济困难而流失在读学生。(5分)

    (13)认真贯彻《法治大丰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有健全的普治工作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全民法制教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重点对象学法措施扎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体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实践活动,深化政务、审务、检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动法治大丰建设。(5分) 

    (14)大力宣传本系统、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每年有2个以上较具影响的文明新事在盐城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有3篇以上文章在《市“四城”同创简报》上交流推广。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资料收集齐全,管理规范。(5)

    (15)搞好信息、调研、保密、档案工作。配备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较有质量的信息,紧急信息及时上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要领导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调研报告不少于两篇。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并严格执行各种保密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设备。配备专(兼)职档案员,档案经费、设施落实,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规范化、标准化。(4分)

     2、镇部分(15)

    (1)规范化、制度化地组织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创建氛围浓烈,组织力度大,成效显著。集镇中心建有一条秩序井然、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的文明示范街。各镇建有3个以上文明示范村。积极有效地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坚持标准,程序规范,群众参与面广。扎实开展“清洁家园”活动,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生活环境。(10)

   (2)镇科协组织能按期换届,科普网络健全,达到“五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农村党员干部实用科技培训任务按计划完成;结合培育科技示范大户,年内创建科普示范基地一个以上,推广实用技术两项以上;开展争创科普示范乡镇活动。(5 分)

    3、市直部分(20)

    (1)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四城”同创活动,做到有目标规划、有阶段性实施计划、有长效管理措施,各项包干责任制、职能工作责任制落实。结合创建广泛组织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每年兴办群众最为关心、较具影响的实事2件以上。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工程”、“诚信大丰”等专题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多样,群众参与面广,成效显著。(10)

    (2)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各项基层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有设施较为完备的宣传活动阵地,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常年不断。对照标准,积极培植较具水平、较高层次的文明示范点,系统内文明单位所占比例逐年上升,级别不断提高,活动正常,有特色、有实效。(10)

   ()考核办法

“精神文明建设奖”作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奖项之一,必须充分体现其综合性特点。

    1、“精神文明建设奖”的评选,要求被评选单位同时必须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全市年度考核中居前列位置:镇一级分别在每档镇的前2名中评选;市直部门(单位)在各系统前三名中评选。

    2、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等诸方面的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奖”重要考评内容。凡在上列五个单项奖考评中分别获得前五名成绩的,在“精神文明建设奖”考评中各加记5分;获得前八名的,各加记3分;其他各加记1分。

    3、“精神文明建设奖”实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一票否决”制度。

    4、“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按照考核得分,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标兵镇3个、精神文明建设标兵行业5个、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10个。  

打印】【关闭窗口】点击次数: 共点击


上篇: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诚信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

下篇:2005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中共大丰市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大丰市黄海东路9号
电话:0515-3818080 传真:0515-3818080 邮编:224100
Copyright 2005 DaFeng XuanChuan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