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局办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营造浓烈的道德建设氛围,充分展示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形象,进一步把“雷锋之花季季红”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推向深入,根据市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决定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向学雷锋典型献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这次向学雷锋典型献花作为春节之前专项道德教育活动,重点推荐像雷锋一样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个人和集体(所被推荐的典型必须要有较具影响和说服力的实例)。
二、时间要求
典型事迹材料(表格)经所在镇、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同意后,于元月16日前报送市文明办(电话3818238、7033205)。元月下旬市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隆重的献花仪式。
三、组织领导
“雷锋之花季季红”作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并专项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向活雷锋献花活动。各级党组织务必予以认真重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通过学雷锋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社会掀起关爱弱势群众、扶危济贫的献爱心高潮,使广大群众充分感知社会的温暖,感知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将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雷锋,争当“雷锋”的过程,作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自我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和道德实践过程。各镇、市直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大丰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