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丰市委宣传部  
2005年10月06日 20:41:46 星期四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宣传动态>>思想动态>>正文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发表时间:2006-8-28 9:31:13  作者: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来源:大丰市司法局
 

2001年至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落实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三先”目标,建设和谐大丰、法治大丰,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进作用。为此,根据中央、省、盐城市的有关通知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的宏伟目标和法治大丰建设进程,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推进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开拓创新。在总结前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研究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沿海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重点和建设法治大丰、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着力提高区域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尺度,选择人民群众最需要、与人们生产生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重点学法内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总体目标:实现三个“进一步增强”,达到三个“显著提高”。即: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作用显著提高;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显著提高;推进“法治大丰”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和能力显著提高。

(四)主要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社会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注重法治实践,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法治大丰建设进程。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教育,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教育,充分认识民主法治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5  

打印】【关闭窗口】点击次数: 共点击


上篇:大丰市交通局举行大学新生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座谈会

下篇:没有了

中共大丰市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大丰市黄海东路9号
电话:0515-3818080 传真:0515-3818080 邮编:224100
Copyright 2005 DaFeng XuanChuan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