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市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市法制办、依法治市办、民政局、农工办等相关部门分4个小组,利用3天时间对全市12个镇上报的128个村进行了“民主法治村(居)”的全面考核验收。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初步确定114个村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居)”标准,占申报村的89%,近日将由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命名,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法治大丰”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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