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大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一直把法律援助列为全市的“民心工程”来抓,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取得显著成效。日前,该市司法局落实“五项”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一是加大领导力度。该局每年都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地方的关心支持,强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督查指导。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制。2006年力争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盐城市司法局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要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突破100件,将办案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并与年终考评挂钩。三是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该市法律援助经费逐年递增,2006年财政拔款达5万元,同时在全市募集资金4万余元,确保专款专用。四是严格落实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该市法律援助案件实行统一收结案和立卷归档,并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的结案审查和案卷管理,对办案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给付办案补贴。五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自身建设。落实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增加办公用房50平方米,配备了电脑、照相机、传真机、复印机和一体化印刷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