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局借鉴一些企业的成功经验,依据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系统中推出“百分”考核模式,对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目标、标准进行量化,研究制定了大丰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改变了过去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系统工作人员考核标准难细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该意见采取100分制,具体为整体工作30%,政务信息宣传工作10%,国土资源管理工作60%。其中:重点工作60%,一般工作40%,整体工作30%,部门工作70%;平时考核40%,年终考核60%(其中职能考核10%),并实行加减分制度。采取阶段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重点性工作和一般性工作相结合,整体性工作和部门性工作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个体与集体、跟踪与抽查考核统一起来;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开展考核工作由内部和外部人员组成,即:内部考核监督组由局纪委牵头,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考核系统内全体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明察暗访、日常巡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局机关、基层国土所和个人业务技能、日常纪律、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挂钩,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和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外部考核监督组聘请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群众代表组成,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定为不称职,扣发当季度奖金;情节严重的,直至移交纪委监察和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责任。该意见的出台,旨在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业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有效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许可和服务行为,促进行政提速和服务提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