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四城”同创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秩序,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省级文明城市,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市“四城”同创指挥部决定,对市区金丰小区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小区内凡没有取得“一书两证”(即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范围的建筑物、构建物,按照“谁主管谁整治、谁所有谁整治”的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8月20日前无条件自行组织拆除。
二、清除各类小种植。小区内各类小种植必须于8月19日前全部自行清除。
三、清除各类乱堆乱放。在小区内外占用绿地、消防通道或其他公共地块乱堆乱放的商品木材、燃料、杂物等,有关经营户和居民住户,必须于8月20日前自行搬离。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以上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8月21日起,市“四城”同创指挥部将组织房管、城管、规建、工商、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对违法搭建及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实施联合执法,对拒不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小区内的小种植一律强行铲除;对店外经营以及占用公共通道、公共地块堆放的木材等商品一律予以没收;对阻碍执法的人员将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金丰小区广大居民住户和有关经营户,积极支持配合这次集中行动,确保金丰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特此通告。
大丰市“四城”同创指挥部 二OO五年八月 |